Tuesday, July 21, 2009

大马MACC vs 香港ICAC

一宗让人心痛的赵明福事件
让举国上下对反贪污委员会谴责不已
这个在阿都拉时代由反贪污局提升的委员会
一夜之间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
在民联推波助澜下
俨然就成了沾满鲜血的杀人组织!

我想
一般人对反贪污委员会的印象应该是敬畏且陌生!
上至部长高官,下至执法单位
及跑捷径承包商
或习惯给咖啡钱进行贿赂的触犯条例平民百姓
都对这个组织感冒
夸张说句
最好就是生不进反贪污局
死不进地狱!

日前在咖啡店听一名朋友说
他曾有幸到这个国文短写为SPRM
或在英文缩写MACC的反貪污委員會协助调查
官员盘问时所用的时间、心理战术、技巧及测谎器
让人难于招架!
心里素质欠佳者
崩溃不足为奇!

在赵明福事件发生后
MACC一名高級官員向报章指出
其查案手法和盤問程序與警方是完全一樣的
不過
查案手法並沒有正式明文列入法令之內
而是一般的條例。


根据这个说法
除了明福手机拨电纪录乃重要线索外
官员盘问过程录音是重大关键
到底官员如何问
明福怎样答
都有可能是明福坠楼的原因!



拜西方电影或港片所赐
公众的印象
警方或反贪污局在盘问时嫌犯或证人时
都有第三者人证或物证(录音或录影)以保护自己
在这个科技时代
若MACC没有或者忽略以上所言
是荒谬、可笑及不可原谅的


对国阵政府而言
更是一项打击
纳吉必须尽快以大公无私及透明方式
向公众及赵明福家人交代。


说到反贪污
很自然的
华人社会会把大马的MACC与香港的ICAC相比
到底成立了35年的香港廉政公署在港人心中的地位如何?


在网上看到
民意调查显示
香港99%的市民支持廉政公署
81%的市民认为廉署是不偏不倚的
并愿意举报贪污。

2006年
廉署接到的市民投诉中,73%是署名举报
这个数字在廉署成立初期
不超过30%。
而根据惯例
署名举报中大约90%以上是可查的
匿名举报能够追查的则不到10%。


香港廉署近几年的主打宣传口号说:
“香港胜在有ICAC。”
美国传统基金会连续15年
将香港评选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
国际著名反腐组织“透明国际”
公布的2008年“ 清廉指数”
香港在世界180个国家和地区中
排名第12位。


研究机构一致认为
香港的成功除了法治、税制等原因
首要因素就是廉洁的政府
廉政公署美名由此道出。


但是
香港并非天生宝地
40年前
这块土地上的罪恶和财富一样
聚集速度之快令人侧目
一方面,是经济起飞
人口快速增加
制造业蓬勃发展
财富迅速聚集


另一方面
监管措施的落后和拜金心态的扭曲
使贪污歪风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这一历史时段被称为“黑暗年代”:

日常生活里潜规则横行
病人如果不“打赏”护理员和杂工
连开水和便盆都得不到
食肆要取得经营牌照
必须 向有关部门派钱疏通
建筑公司要“识做”
向验楼人员行贿才能拿到入伙纸
甚至连消防人员救火
也要先收取“开喉费”

公权力部门则以警队的贪污之风为最

资料显示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
仅香港警察队伍每年从黄、赌、毒集团所得的贪污贿金
就达10亿港元之多
以换取执法人员不干预或假意扫荡的回报。


廉署成立后
便定下执法、防贪和教育“三管齐下”的策略
下设三个部门:


执行处,通过严厉执法
打击惩治违法舞弊行为
起到威慑作用
令贪污分子“不敢贪 ”


防止贪污处,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
堵塞制度漏洞
减低贪污机会
令有贪念的人员“不能贪”


小区关系处,在社会中持续提倡反贪意识和个人操守
巩固廉洁文化
同时针对贪污风险较高的主要行业
度身定造防贪教育计划
令所有人都“不想贪”


贪污这样的社会顽疾
若只有严打
没有严防
没有公正为人、清廉 做事的公民意识
便会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ICAC能有公信力
让香港市民支持及国际认同
有他可取及过人之处
可为他国
尤其是我国作为借镜。


蔡锐明说赵明福事件成为他跳槽的引爆点
这是政客为粉刷其琵琶别抱而道出堂而皇之的借口
有多少人关心认同
我不想知道


但我想
千千万万的大马人
则渴望明福事件能引爆后改善
国家司法、执法等单位的公正、透明及效率
杜绝悲剧发生
则明福牺牲有价矣!